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1年-2013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果的通报

各县(市)区科技局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,各有关单位:

按照《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焦科〔2011〕54号)相关规定,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39项2011年-2013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集中验收。现将结果通报如下:

一、验收结果

验收项目39个,通过验收33项,复议5项,不通过验收1项。

二、项目绩效情况

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,突破了一批关键技术,带动了行业技术进步,增强了全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,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,具体绩效情况如下:

项目共带动企业投资7.1亿元,新增销售收入19.37亿元;获得科技成果11项、专利51项,发表科技论文、专著33篇(部)。

三、验收结果应用

按照《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焦科〔2011〕54号)有关规定,验收结果为复议的,应再在3个月内提出重新验收申请;不通过验收的,承担单位在接到通知半年内,经整改完善后,可以再次提出验收申请,如仍未通过验收,将在全市进行通报,追回财政支持项目经费,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二年内不得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,并不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科技项目。另有两个项目的项目名称有变更,变更情况和原因见附件3。

 

 

附件1:2011-2013年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

2:部分项目名称变化情况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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